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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舉辦“資管新規落地后私募基金的業務合規及產品設計實務精講班”的通知
商會學字[2019] 31 號
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金融機構財稅專業人員的培養,滿足行業發展需求,為企業提供更多高素質專業人才,中國對外經濟貿易會計學會將舉辦“資管新規落地后私募基金的業務合規及產品設計實務精講班”。通過培訓考核的學員,我學會將頒發結業證書,該培訓由北京四季講堂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承辦。具體通知如下:
一、培訓時間、地點
2019年12月11日--13日(11日全天報到)
地點:上海市
二、培訓對象
私募、證券、投資公司、基金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商業銀行、外資銀行、財務公司、保險公司、資融資租賃公司、金融控股集團、擔保公司、財富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理財公司、金融機構的財務會計、稅務、風險和產品部相關人員等。
三、培訓內容
(一)資管新規落地后私募基金的法律適用問題
1.私募基金的監管歷程及目前的監管體系
2.資管行業的上位法探討
3.私募基金與資管新規的適用范圍
(二)資管新規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的沖擊
1.機構監管還是功能監管/行為監管: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的適用性問題
2.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分類的影響
3.對私募基金非標債權投資的影響
4.對私募基金結構化分級、杠桿比例的影響
5.對套嵌式私募基金的影響
6.對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的影響
7.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要強制提取風險準備金
8.對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與備案的影響
9.頒布實施后,對私募基金存量業務的影響
10.私募基金“非標轉標”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展望
(三)資管新規“除外情形”在私募基金產品設計中的運用
1.財產權信托嵌套私募基金
2.創業投資基金嵌套其他私募資管產品
3.政府出資產業基金嵌套其他私募資管產品
4.ABS產品與私募基金的對接
(四)資管新規下私募基金產品及交易結構設計熱點解析
1.私募基金的結構化設計及差額補足、遠期回購的合規、有效性分析
2.私募基金的開放或封閉設計
3.銀監會、基金業協會及資管新規對私募基金非標債權投資的限制
4.私募基金受讓非借貸性質資產
5.私募基金的不良信貸資產投資
6.私募基金的“股+債”投資
7.私募基金的可轉債投資
8.私募基金的股東借款
9.私募基金的“明股實債”投資
(六)私募資管產品傳統交易結構案例解析及資管新規對其的沖擊及改造
案例一:資管產品套嵌產業并購基金
1.券商PE子公司對外投資限制及整改現狀;
2.QFLP基金的設立及運作要點;
3.保險資金間接股權投資合規要點;
4.銀行理財資金投資產業基金合規要點;
5.產業基金的分級設計及杠桿比例;
6.差額補足及遠期回購的合規及效力分析;
7.多層套嵌問題;
8.基金的“股+債”投資方式限制及前景;
9.新規視角下本項目涉及的資管產品分類;
案例二:保險資金參與政府出資產業基金
1.國有企業擔任GP問題
2.保險資金間接股權投資對基金管理人的要求
3.FOF結構下子基金管理人資質的法律適用問題
4.保險資金對所投產業的要求
5.保險資金所投項目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關聯關系審查
6.對優先級進行差額補足以及劣后級先承擔虧損等交易安排的合規性分析
案例三:熱點城市住宅房地產基金
1.契約型基金的應用及局限
2.為實現資金方的現金流管理,能否在基金合同里約定收益預分配以及分配部分或全部投資本金?
3.有限合伙能否作為拿地及開發房地產的主體?
4.本項目中合伙企業是否屬于基金并應予備案?
5.SPV股+債的投資方式是否違反4號文?
6.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設立的SPV能否以股+債的方式投資項目公司?
7.SPV是否需要房地產開房資質?
8.預分紅、強制分紅機制的運用
案例四:另類房地產信托/基金
1.混合型信托的法律適用問題
2.財產權信托與資金信托杠桿比例的合規性
3.17家有限合伙型SPV是否屬于基金且應予備案
4.“收益互換“的交易安排及法律性質
5.有限合伙份額作為信托財產的交付問題
6.國有性質有限合伙份額的流轉
案例五:收益互換在私募資產管理業務中的運用
1.收益互換合約簽署時的法律狀態
2.收益互換結束時的法律狀態
3.三類股東投資擬IPO企業的限制
4.契約型基金等非股權類投資基金作為股權項目投資者無法備案問題
5.穿透披露問題
6.股東貸款、收益互換影響X公司資產及負債
7.稅收問題
8.關聯交易問題
(七)、私募基金常見違規違法情形案例解析
1.基金業協會對異常機構的處理及應對
2.私募基金募集中常見違法違規情形及案例解析
3.私募基金投資管理中常見違法違規情形及案例解析
4.私募基金與非法集資、合同詐騙
四、培訓師資
此系列課程擬邀請國家有關部委相關部門、相關機構,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業內資深專家,大學教授,知名私募基金企業高管、律師,一線人員等組成教育培訓小組。
五、費用及報名方式
培訓費每人3800元(含兩天中餐200元),住宿、交通費用自理,住宿可以讓會務組代安排;參加者請將報名回執表見(附件)填完后郵件或傳真至會務處,會務處將根據報名回執寄發報到通知,告知具體乘車路線等事項。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丁品 高明
電 話:010-85094847 傳 真:010-85094846
手 機:18610057784
http://kjxh.mofcom.gov.cn/
E-mail:zulinvip@163.com
資管新規落地后私募基金的業務合規及產品設計實務精講班--上海12月11-13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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